武夷巖茶這樣包裝違規(guī)了!請自查!

武夷巖茶這樣包裝違規(guī)了!請自查!

24閱讀 2019-03-16 06:28 常識


中國的茶葉包裝,似乎進入了一個死循環(huán):

只要包裝夠新夠吸引人,就可以了。



但是,包裝設計不能只顧顏值,內涵(產品標識)也是很重要的。因為,當消費者無法通過滋味來判斷茶葉質量的時候,產品標識也許就能成為他們最重要的消費選擇依據。



茶葉包裝常犯的錯


中國的茶企,除了一些較有經濟實力和品牌意識的茶企會在意自己產品的包裝設計和標識外,大部分小規(guī)模的個體茶葉生廠商都無暇顧及自己的產品包裝。


他們沒有太大的資金投入產品的包裝設計,可能會直接選擇省時又方便的通用包裝袋。


通用包裝袋


但是這種通用包裝對于執(zhí)行標準和具體標注存在偏差,會產生很多產品標識問題。


1、為追求包裝新奇,沒有使用規(guī)范漢字展示產品名稱,夸大宣傳;

2、產品名稱不規(guī)范、不一致;

3、配料表、生產地址、聯系方式等包裝標示不規(guī)范;

4、以及冒用食品生產許可證、使用他人產品商標等一系列問題。



例如,2017年的時候,就有消費者在網上購買茶葉產品,但是收到貨才發(fā)現產品內外包裝上沒標生產日期,可是又有標注保質期,而外盒上是24個月,內袋上卻是36個月。消費者擔心茶葉有質量問題提出退貨,商家則答復只是失誤標錯了而已。


事實上,不少人對茶葉不標生產日期等信息早已司空見慣,“三無”茶葉更是隨處可見。很多和茶葉質量安全有關的信息對消費者來說變成了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之物。但是消費者不在意不代表廠家就可以忽略。


一旦產品標簽出現錯誤,輕則,影響了茶葉品牌的形成與價值;重則,成為不合格產品。


什么樣的茶葉包裝才是最規(guī)范的


2月28日,武夷山市茶業(yè)局發(fā)布了一份茶葉產品標簽、商標、廣告知識指導,為眾多的個體茶葉生產經營商提供了參考資料,通過掌握相關法律知識,避免了在包裝上可能出現的問題。


01

預包裝食品的標簽


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定量包裝好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GB 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之規(guī)定,預包裝茶葉產品: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名稱、配料、凈含量或規(guī)格、質量等級、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方法、產地、產品標準號、生產許可證號、生產商、生產地址、聯系方式等。


武夷巖茶標簽示例:??


名稱:大紅袍

配料:武夷巖茶

凈含量:

質量等級:特級

生產日期:

保質期:

貯存方法:密封、避光、防潮、防異味

產地:福建? ? 南平? 武夷山

產品標準號:GB/T18745

生產許可證號:

生產商:生產許可證上的企業(yè)名稱

生產地址:生產許可證上的具體地址

聯系方式:

(生產者地址就是產品的實際產地,則不強制要求標示“產地”項)


另,根據《福建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預包裝食品需要標注商品條碼。


QS標志已經取消,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為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數字,2018年10月1日后不得繼續(xù)使用原包裝、標簽以及QS標志。


不得偽造、冒用、變造食品生產許可證及編號。食品生產許可證(SC)不得出租、出借、套用、掛靠、授權使用等。委托有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yè)生產的產品,要在包裝上標明食品生產企業(yè)的信息(如廠名、廠址、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等),委托方需作為銷售商或經銷商標注在包裝上。


食品生產許可證有許可范圍,詳見相關的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


02

散裝食品標簽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示例:

名稱:大紅袍

生產日期:

保質期:

生產經營者:

地址:

聯系方式:


03

商標


①只能按比例放大縮小,不得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字體、圖形和顏色(黑白色注冊的除外);


②必須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如:注冊在服裝類的商標不能用在茶葉產品上);


③不能出現“傍名牌”行為(如把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名稱的字號突出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如不當使用產地的地名侵犯他人注冊商標);


④不得未經許可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⑤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


⑥商標印制單位應建立印制臺賬。



04

標注宣傳內容



不得夸大宣傳,不得宣傳茶葉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保健作用的內容(如“有健胃消食、防癌抗癌、美容養(yǎng)顏功效”、陳茶是藥等語句);


②不得使用絕對化用語(如“最好”、“第一”、“唯一”、“極品”、“頂級”等);


③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如“專供XX國家機關、XX政府指定接待產品、軍隊特供等);


④不得偽造產地,以假充真(如外地紅茶冒充武夷紅茶、漳州白芽奇蘭冒充武夷巖茶等);


⑤不得虛假宣傳(如“央視上榜品牌”、虛假綠色食品認證、虛假有機茶認證等)。


⑥不得出現網上刊載的食品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產地、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信息與食品標簽或者標識不一致(如網店上產品等級標特級,而產品標簽上等級標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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